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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9年秋季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局和省局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秋季地理标志专项保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完善秋季地理标志信息。请各单位对照附件2,全面梳理、查清本地区秋季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信息、核准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名单、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信息、相关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人和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生产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充实完善附件未登记内容。

        二、加大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根据上级局通知精神,各单位要结合日常消费者投诉、双随机检查、权利人举报等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行动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围绕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侵犯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联动监管和舆情监测力度。各单位要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秋季地理标志产品、商品加强联动监管,形成生产地、销售地、流通地联动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树立风险管控理念,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秋季时令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舆情收集与动态监控,提升舆情处置效率和质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和信息分享工作,将补充完善后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等相关信息以及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和案例于1123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保护处,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联系人:杨丽华,电话:18961990820,电子邮箱:1933997619@qq.com

         

        附件1.转发通知.pdf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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