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盐城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健全运营服务体系,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大幅提升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效率,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江苏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苏知发〔2021〕4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盐城实际,现将我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一)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思路,集中力量择优支持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专利管理能力强、创造产出高、转化基础好的高校院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统筹知识产权管理和专利转化,提升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展计划。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发展需要,整合产业、资本、知识产权等资源,对接产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推动相关专利技术在我市产业中集聚并转化实施。
(三)专利转化服务平台支撑计划。着力打造市内有较强影响力的交易、信息等特色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整合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资源,为推动高校院所应用性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实施提供有力服务支撑。
二、组织方式
(一)属地管理。各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或者推动符合通知要求的相关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二)择优立项。市知识产权局将按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党组研究等程序,择优立项,并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支持。已获批建设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单位,不再承担本次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
(三)强化指导。市知识产权局将对项目实施进行业务指导和定期绩效评估,并在项目实施期满后进行评价和验收。各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加强资金和条件保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填报项目申报书,提供有关附件材料,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立项资格。驻盐高校作为申报单位的,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其他单位申报的,应经属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建设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盐城市知识产权局415室;电子版将所有纸质版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项目类别+申报单位),发送至电子邮箱yc89029415@163.com。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 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 坚、张 薇,电话:0515-89029415。
附件:1. 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盐城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1日